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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滦博物馆文物藏品征集办法
更新时间:2024-07-10 点击数:

(修订稿)

开滦博物馆致力于打造中国北方近代工业博览园基地,对近代工业文物、文化遗物进行收集、保藏、研究、陈列,是研究展示中国北方近代工业发展轨迹,传播科学文化信息,为社会服务的文化教育机构。开滦博物馆担负着征集保管我国近代工业和开滦企业各个历史时期、各种品类相关文物的重任。博物馆设有文物征集管理室,负责全馆的文物征集和研究管理工作。为了做好这项工作,特制定《开滦博物馆文物征集办法》。

一、藏品征集范围

具有开滦各时期重要历史、科学和文化艺术价值,产生或分布于开滦百里矿区地上、地下的工业遗物、文化遗物、传世品以及流散文物和开滦传统工艺美术珍品。

二、藏品入藏标准

1、价值性:

历史价值:能够反映开滦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相关文物、文献和资料。

科学价值:对于科学研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物品,如古生物化石、地质标本、动植物样本等。

艺术价值:具有较高审美和艺术造诣的艺术作品,如绘画、雕塑、工艺美术品等。

2、真实性与完整性:

真实性:藏品必须是真实无误的历史遗存或艺术品,通过专业鉴定确认其真伪。

完整性:优先考虑完整保存的实物,对填补馆藏空白有重要意义的不完整藏品也可酌情接受。

3、代表性与独特性:

代表性:藏品应能够体现开滦发展过程中某一历史阶段生产水平、社会地位等方面的典型特征。

独特性:具有稀有性和独特性的藏品更受重视,尤其是那些独一无二或极其罕见的实物资料。

4、合法性:

所征集藏品必须来源合法,不能违反国家关于文物保护和管理的相关法律、法规。

5、适应博物馆性质与定位:

适合开滦博物馆历史类、学类、行业类的性质和展览研究方向。

6、区域关联性:

与唐山及河北等地区历史文化相关的藏品。

三、藏品征集途径

开滦集团公司内部无偿、有偿调拨、捐赠,民间搜集、收购,接受捐赠,与其他博物馆交换,接收海关、公安部门的罚没文物等等。

四、征集工作流程

1、  确定征集范围与入藏标准:

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和《博物馆条例》,以及各博物馆自身的性质、定位和馆藏特色,制定藏品征集的范围。

入藏标准一般要求藏品具有历史价值、科学价值或艺术价值,或者能够反映特定区域的历史文化面貌、城市发展变迁等。

2、初步接触与信息收集:

藏品持有者通过邮件或其他指定方式联系博物馆,提供待征集藏品的基本信息,包括尺寸、质地、来源、图片资料等。

博物馆方对提交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查。

3、专家鉴定评估:

组织文物鉴定专家小组对拟征集的藏品进行真伪鉴别和价值评估。

依据鉴定结果决定是否符合入藏条件,以及其学术价值和收藏意义。

4、签订协议与手续办理:

对于符合入藏标准的藏品,博物馆与藏品持有者签订正式的征集协议,明确双方权利义务,包括捐赠、转让、购买等方式的具体条款。

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,如产权转移、税款缴纳(如有)、补偿奖励(如对捐赠者的物质奖励或荣誉证书颁发)等。

5、实物交接与登记入库:

完成征集程序后,由经办人填写文物入馆凭证,并将实物及所有相关文件材料一并移交至博物馆。

博物馆按照《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》对新征集的藏品进行登记编目,清点造册,并妥善保管入库。

6、后续管理与利用:

新征集的藏品需经过专业人员进一步研究、整理和保护。

根据馆内陈列展览规划和学术研究需求,安排藏品的展示、研究和合理利用。




开滦博物馆

2009年11月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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