章保世,字佩乙,1897年出生,江苏吴县人,1933年6月至1934年3月期间任 开滦矿务总局督办。
1933年6月1日,当时的国民政府主席林森、行政院院长汪精卫和实业部部长 陈公博签发公报,任命章保世为开滦矿务总局第六任督办。
章保世时年46岁,当时任中华汇兑银行总办,是一位银行家;同时他喜爱收 藏书画,在收藏界小有名气。章保世曾担任北洋政府财政部钱币司司长,是国民 政府实业部部长陈公博的好友,与开滦矿务总局议事部议长龚仙舟也相交甚厚。 担任开滦督办一职后,他和前几任督办一样,既没有实际权力,对开滦的管理也 起不到实际的监督作用。1934年3月5日,国民政府实业部以“总字第9434号”训 令开滦矿务督办:“查该矿督办一职,原系旧制,核与现行矿业法规定不符,应 即裁撤。所有关于监察保护该矿经营各事项,暂由本部直接管辖。合行令仰遵
照即便办理结束呈报,并将关防文卷缴部以凭分别存销,此令。”1934年3月31
日,章保世宣布裁撤督办之职,并将实业部发给开滦矿务督办处的木质关防缴回 实业部。
章保世作为开滦第六任督办,自上任到离职仅仅9个月时间。从此,历时40 年之久的开滦矿务督办一职彻底取消。
(赵 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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